昨天,110輛重要線路的公交車開始安裝電子眼,經過調試和交管部門公示后,電子眼將于9月1日“開工”拍攝占用公交車道行為,不過在非限行時段不會拍攝。
昨天上午9點多,記者在馬官營公交總站的一輛1路公交車上看到,對著前方路面的電子眼被安裝在司機的操作臺上,它通過無線傳輸技術和設置在市交管局指揮中心的管理平臺相連。市交管局科信處副處長王嵐介紹,此次安裝的電子眼是高清攝像機,有的裝在車頭,有的裝在車尾,可分別拍攝車前方和后方駛入公交車道的車輛。違法車輛將被罰款200元。
此次首批110套電子眼安裝在長安街、前三門大街、平安大街、兩廣路等4條大街、13條重點線路的公交車上,交管部門將通過網站公示信息。此舉今后將在全市范圍內推廣。
釋疑
電子眼會否“誤傷”無辜?
電子眼可拍兩條車道,抓拍3張圖片(每張間隔約0.5秒),可清晰記錄車輛違法行為過程,所記錄的圖片包含機動車車型、車身顏色、車牌號等基本特征,以及公交專用道標線、違法時間地點、限行時間等信息,圖片實時上傳管理平臺,民警審核無誤后錄入執法數據庫。因此,非限行時段,電子眼不會拍攝。
在交警引導下進公交車道被拍怎么辦?
如果車輛在民警指揮門核實,可以撤銷違法信下進入公交車專用道內行息。司機如對違法信息有駛而被拍照的,經交管部異議,可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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