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以贈送汽車裝飾為餌 誘惑客戶買車 車裝好后翻臉 涉嫌強迫交易———
紀某交了買奧迪車的全款,可當車裝飾好后,賣車的人卻不承認之前贈送汽車裝飾的承諾,并威脅說如果不付汽車裝飾費就別想取車,車錢也不退。記者今天獲悉,昌平檢察院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將賣車人梁某等四人批準逮捕。
2010年1月的一天,紀某到昌平一汽車銷售市場一家店中購買奧迪車。確定好車型價格后,銷售經理梁某答應紀某贈送汽車裝飾,包括真皮座椅、貼膜、腳墊。
紀某在支付全部車款后,和梁某等人一起把車送到另外一家店做裝飾。但當車的裝飾做好后梁某卻翻了臉,不僅強迫紀某支付5000元的汽車裝飾費,還強制其上1萬元的保險。
經查,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間,梁某及其他三名銷售員在銷售汽車過程中,以價格低并贈送汽車裝飾為優惠條件,誘惑客戶與他們簽訂買車合同,再帶客戶到指定的汽車裝飾公司給車做裝飾。
車裝好后梁某等人就會否認做過贈送裝飾的承諾,向客戶索要高額的裝飾費。若客戶拒付,梁某等人就以扣留車輛或延辦車輛手續為由相脅迫,逼客戶掏錢。
四個月中,梁某等人以這種方式強迫紀某在內的8名買車人,支付了高額的汽車裝飾、保險等費用。
檢察官說法
強迫交易罪是指在客觀上實施了威脅等手段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強迫他人接受服務,且情節嚴重的行為。
本案中,梁某等人的行為有詐騙及敲詐勒索的因素。但四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強賣”車輛裝飾給買車人,且利用了敲詐等手段,故其行為應定性為強迫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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