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 i-MiEVs 試跑
日本三菱汽車公司近日宣布,該公司攜其在新加坡的子公司(Cycle &Carriage Automotive)已經與新加坡政府簽訂了電動車的推廣協議。
根據協議,日本三菱汽車在2011年將向新加坡政府的電動車跨機構工作組(EDB)提供i-MiEVs電動車用于道路測試,以評估電動車在熱帶島國(新加坡當地)行駛的效能,為全面在新加坡推行電動車尋求可能性。
據悉,電動車跨機構工作組由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EMA)和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組成的,該機構曾委托德國博世集團為電動車基礎設施供應商,負責為新加坡制造充電設施。
2009年5月,新加坡政府曾宣布撥款2000萬新元(約合1億人民幣),推出為期三年的電動車試驗計劃,邀請在新加坡當地注冊的私人企業參與。首批參與新加坡電動汽車試用項目的電動汽車是三菱i-MiEVs,預計到2011年其他車企的電動汽車也將參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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