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征求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已經完成起草工作。從6月30日交通部已公開向基層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各類型汽車維修企業及行業協會征求意見。
《意見》旨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維修服務質量,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提升。
遇到汽車維修糾紛,可咨詢第三方技術機構。《意見》指出,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汽車維修質量糾紛調解、投訴處理的工作平臺和機制。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委托行業協會等機構成立第三方的公益性機構,開展汽車維修技術咨詢,受理維修質量投訴和糾紛調解。要公布投訴電話、網站,設立接待服務場所,確保投訴渠道暢通。要公布投訴受理范圍、處理流程及處理時效,及時反饋處理結果。要不斷提高專業技術能力、鑒定能力和糾紛調解水平,善于化解各類投訴和糾紛。
預約式修車提升服務效率。《意見》鼓勵維修企業優化服務流程,提升便民服務能力。鼓勵企業通過電話、互聯網等手段,廣泛開展預約式修車服務,提升修車時效;通過提供代步汽車、上門接送車等延伸服務,為消費者提供便利服務。
實現跨地區汽車維修救援。《意見》指出,要按照“統一平臺、統一調度、統一服務、快速響應”的原則,逐步建立覆蓋全國的汽車維修救援體系。借鑒醫療救助“120”便民服務電話相關模式,研究設立全國統一汽車救援服務電話,便于車主呼叫和施救;要合理布設救援網點,確保救援服務快速、高效。要建立部、省、市協調運行的信息服務平臺,制定救援企業入網條件和服務標準。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鼓勵符合條件的救援企業積極加入救援網絡,統一調配運行。救援企業要配備專業化的救援裝備和技術人員,提升救援能力。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注重打造本地的汽車維修救援的社會公共服務品牌,并加強服務質量監督。
維修配件渠道壟斷或將破除。《意見》鼓勵原廠配件生產企業向汽車售后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有品牌、商標或標志的獨立售后配件;鼓勵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轉售、提供原廠配件;要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障所有維修企業享有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汽車的權利。《意見》鼓勵建立汽車維修配件追溯體系,透明配件供應渠道,實現汽車維修配件可溯源、可追蹤。《意見》鼓勵發展第三方的汽車維修配件認證機構,強化配件質量和信譽保證。鼓勵發展配件共同品牌。
實現汽車維修行業的標準化建設。《意見》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按照《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標準要求嚴把市場準入關,確保企業維修能力達標。另外,維修企業要遵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等標準及汽車維修技術文件開展汽車維修服務,確保維修質量合格。要遵照《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JT/T816)開展規范化的維修服務,提升維修服務質量和水平。
實現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鼓勵連鎖經營。《意見》鼓勵骨干、龍頭企業通過資本紐帶、市場運作等手段,積極開展重組、并購、擴張,不斷創新服務模式,延伸企業價值鏈,實現企業的規模化、集團化發展。鼓勵大型企業建立配件集中采購平臺、鈑噴中心等專業化支持體系,提升企業運作效率和效益。鼓勵中小企業組建企業聯盟,在維修裝備、技術信息共享和配件聯合采購等方面形成優勢互補,壯大發展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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