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城”鄭州全力治堵,但是,堵的不只是鄭州,連接這座交通樞紐城市的高速路,也在到處“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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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城”鄭州全力治堵,但是,堵的不只是鄭州,連接這座交通樞紐城市的高速路,也在到處“添堵”。
有司機質疑,京港澳高速鄭州到漯河段,車道拓寬了,但舊車道即使沒施工,也被全程圍起,高速路并不高速,還照收“買路錢”。
【高速路不高速】
路窄
17分鐘,看到四處“道路變窄”
8月19日上午11時17分,京港澳高速上,貨車司機老陳將煙頭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一腳,在這條縱貫南北的大動脈上,他已被堵了整整半個小時。
不遠處,豎著一塊牌子:施工給您帶來的不便,請諒解。老陳說:“諒解,咋諒解?全程都堵,交了過路費,卻只能享受一半的服務。”
當天上午,商報記者驅車駛上京港澳高速,在鄭州到漯河段,體驗了一把“高速”。
目前,該段高速路是雙向8車道,但其中4個車道全程被圍起,只剩4個車道通行。
從鄭州開始,高速路上灰塵漫天。路東,工人正在施工,兩個車道被水泥隔離樁隔開,只有西側兩個車道通車。其中,約有30余個路段,因路橋施工,顛簸不平。
上午10時31分到10時48分,短短17分鐘內,沿途就有4個路段提示“道路變窄”。
前方,不斷閃過限速“60”和“40”的牌子,這個速度和在鄭州市區幾無區別。
司機張先生反映說,8月9日,他開車走京港澳高速,從鄭州到漯河原本一個半小時的車程,他走了3個小時。
堵車
一堵堵了4公里,寸步難行
上午10時58分,距離漯河約71公里,車速開始放緩,兩分鐘后,高速公路被堵死,駛往珠海方向的車排起4公里的長龍。
事發地段,前方因路橋施工,通行道路由兩車道突然收窄,最窄處,僅能供一輛貨車通行。一些貨車司機干脆走下車,站在路邊等候。
這時,一些小車司機沖過路中間的水泥隔離樁,在施工車道上行駛,但不到半公里,路又被前方車輛堵死。約5分鐘后,擁堵開始緩解,車輛開始逐漸前行,時斷時續。
此外,當天上午10時51分、下午2時許、下午3時40分,在京港澳高速上,還上演了3起塞車。除了道路變窄,多數堵車都與車禍有關。
有10多年駕齡的陳師傅說,在這樣的路上,一點小事故,就會造成高速大塞車。
車禍
一個往返,遇到3起車禍
當天上午10時到下午4時,鄭州到漯河段,商報記者驅車一個往返,就遇到了3起車禍。
當天10時30分左右,距漯河還有68公里,一處路段突然收窄,路東正在施工,中間用橋墩和隔離樁隔開。現場,一輛白色的豐田轎車被清障車拉走,車身嚴重變形。
橋上,一位吳姓工人告訴記者,當時,豐田車撞上了橋中間的隔離墩,車身受損嚴重,這時,后面一輛黑色轎車躲閃不及,又發生了追尾。
幾乎是上一場車禍的克隆版,當天下午2時左右,距漯河約11公里處,一輛黑色比亞迪也沖上橋墩,并將一個水泥隔離墩撞出5米遠,左前輪扭成“S”形,汽油灑了一地。
比亞迪司機陸先生說,他當時只開了50碼,但因為前方車道突然收窄,后面有車輛搶道,他被迫撞上橋墩。
當天下午3時40分左右,距漯河約99公里處,又一輛出事貨車被拖走。
【質疑】
1、沒有施工,為何“好路”也隔離?
當天發生的兩起車禍,都與水泥隔離樁和橋墩有關。
從鄭州到漯河,約110公里,新車道和舊車道全被隔離樁或圍欄隔離。路上,不時有隔離樁或橋墩“違規”越界,距漯河約24公里處,一個隔離樁直接倒在行車道上。
舊車道上,有的正在施工,但記者發現,還有近一半被隔離樁圍住的車道,路面完好,并沒有施工。
對此,承包了京港澳高速漯河附近9公里工程標段的姚先生解釋說,因為老路也要進行整修,因此才圍住了。
2 、高速不高速,為何照收“過路費”?
多數司機質疑,該段高速單程收費65元,但并不高速,仍照原價收取“過路費”不合理。
漯河高速公路收費站王主任稱,他們只是按照上級要求進行收費,而收費標準經過物價部門批準,已經在入口處公示。“修路是由京港澳高速拓寬項目部負責,我們是兩個不同的部門。”他說。
出租車司機張先生則認為,京港澳高速收費不低,但行車速度和省道沒有區別,“收費至少應該打個折扣吧?”
3 、高速險象環生,發生事故誰擔責?
商報QQ網友“仙人掌蔥”認為,高速公路因施工被擠占行車道,導致發生車禍,損失應由高速路公司賠。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律師張少春也認為,如果因為道路設置不合理,導致出現交通事故,高速路公司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4 、高速修路,入口處為何不提示?
當天上午,記者在高速公路鄭州入口和漯河入口處的明顯位置,沒有發現“京港澳高速正在施工”的提示牌。
在高速路上,車輛被毀的比亞迪司機陸先生說,上路時,沒人提示他在修路,“我發現在修路時,想走別的路已經不可能了。”
[分頁]【律師】
高速路公司
應在入口顯著位置進行提示
張少春律師認為,實際上,司機和高速路公司是一種服務合同關系,司機繳納相應的費用,高速路公司有義務確保行駛的道路是暢通完整的,并達到一定的時速。
此前頒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條例》曾規定,高速公路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通行的,省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暫停收取通行費。
張少春說,這個規定中“嚴重質量問題”的界定并不明確。“如果司機覺得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了,可以和高速路公司協商,或到法院起訴對方違約。”
張少春認為,高速路公司有義務在高速公路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立明確標志,提示司機前方路段正在施工。
【追訪】
期待有關部門給出解釋
2004年,人大法學博士宋德新曾起訴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南高速”)“沒有提供高效優質的高速路,構成嚴重違約”,該案最終以和解告終。
當時,法院送達了司法建議書,希望被告在高速公路維修、養護路段入口處的醒目位置,制作大幅警示標志。
宋德新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希望通過這次訴訟促進河南高速公路的規范管理,但6年后,標志并沒有豎起。
河南高速辦公室馮主任稱,京港澳高速鄭州到漯河段的工程由河南中原高速[3.92 -3.21%]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高速”)負責。昨天,商報記者分別撥打了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中原高速的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昨天下午5時左右,商報記者趕往中原高速,同樣吃了閉門羹。記者通過登記處一名工作人員撥打了中原高速的辦公室電話,也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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