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我買了10多天的新車,停在飯店門口著火燒成廢鐵。”昨天,重慶籍來鄭務工人員劉文說,他花費近10萬元購買一品牌轎車,車輛尚未過磨合期就遭滅頂劫難。
昨天上午10時,在鄭東新區龍子湖南路一飯店前,停放著一輛燒成廢鐵的轎車(如圖)。車主劉文滿臉沮喪。據其介紹,8月10日,他花9.68萬元在河南圓通貿易有限公司購買該車,8月21日晚8時50分,他開車辦完事從外面回來,像往常一樣將車子停放在自己飯店門前,次日凌晨4時30分,夫妻倆聽到“啪啪”響聲,他們從睡夢中驚醒,發現車子引擎蓋、操作臺等部位著火,“我們趕緊用水澆,撥打119報警。”
劉文說,轄區消防大隊對此作出認定稱:起火部位位于轎車發動機左側,排除外來火源、遺留火種及縱火,具體原因不明。事發后,汽車經銷商派人了解情況,他們對著火原因沒有作出解釋,表示向廠家盡快反映。
“這輛車才跑330公里,還沒有過磨合期就出這么大的事兒,幸虧沒有傷著家人。”劉文說,事情發生后3天,經銷商派人配合消防部門做調查。隨著時間推移,經銷商打起了太極。
夫妻倆稱,9月30日,經銷商派人同他們協商稱,廠家出于人道主義考慮,愿意捐助他們一輛轎車,但需簽訂一份協議。“我反復看了看,感覺太不公平了。”劉文稱,該協議共5項內容:其一,依據火災鑒定報告,雙方共同確認車輛起火原因非車輛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其二,乙方同意為甲方捐助同品牌、型號、配置的車輛一臺等等。“就這兩條,我感覺難以接受。”劉稱,他們提出捐助一輛車,為何不說明出廠日期、車況等,既然說了車子著火非產品質量問題,為啥還要捐助一臺車呢?感覺協議不公平,劉文拒絕簽字,雙方就此僵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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