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新消法”)將正式實施。業內人士認為,“新消法”在實施后,將與去年10月初實施的汽車新三包政策相輔相成,讓汽車廠商包括汽車經銷商倍感“壓力山大”。以往總被認為在汽車消費上是弱勢的消費者一方,將獲得“權力反轉”,占據更多實惠。
不到4S店保養 是否還有質保
“光賣車真不賺錢!我一臺車實際的銷售價格,算上與官方標價的利潤點,加上廠家季度、年底完成量的返點,哪怕是所有KPI(關鍵績效指標)、所有補貼都拿完,主機廠一分錢不扣,我實際賣車還是倒貼。這么大一個店,真正利潤也就是售后、精品、置換、金融這幾塊在賺錢貼補賣車的虧損,而售后是其中最重要的一塊,如果售后垮掉,真的可以考慮把這個店關掉了。”重慶某豪華品牌4S店總經理對記者說。
面對明天即將開始實施的“新消法”,對于汽車消費者來說,第九條規定:“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顯得格外引人矚目。解讀這條規定,汽車消費者在售后服務上,就有了選擇非4S店保養的權力,同時,汽車廠家也應當承擔質量保障的責任。
針對不少廠商和消費者所關心的“新消法”和去年實施的“汽車新三包政策”中,關于保養條款規定的不同,記者咨詢了法律界相關人士,得到的答復是,“新消法”是一個正式的法律,而《汽車三包規定》是部委規章,消費者遇到相關問題,應以“新消法”為準。
記者手記:中國汽車進入家庭已近20年,中國市場也早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汽車消費市場,但是對于大多數中國消費者而言,汽車依然是僅此于房產的大宗消費品。由于對“面子”頗為重視,不少人還是在“咬牙”購買比正常消費能力更高一級,甚至兩級的汽車,對汽車產品的維權自然更是關心。“新消法”的實施,讓廣大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有了一把利刃。
權力反轉 廠商需“自證清白”
據“新消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以往,對于汽車消費者和汽車廠商之間的糾紛,消費者所處的還是相對弱勢的地位。因為遵循以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個人消費者很難針對結構復雜的汽車做出專業舉證,而找相關機構完成檢測,所花費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更讓眾多消費者望而卻步。因此,不少消費者在遇到汽車質量問題的時候,采取拉橫幅、堵4S店大門的舉動屢見不鮮。而“新消法”的實施,則讓汽車廠商需要“自證清白”了。這讓消費者的維權難度大幅降低,也對廠商建立完善的技術標準和規范,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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