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晨報》報道近日,出席江蘇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的代表表決通過《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開創了江蘇地方立法的紀錄。其中有關政府提前30天告知限牌規定的內容引起關注。
《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內容包括限制規定區域處露天燒烤、控制機動車保有量、重污染天氣限行等。這部法規歷經四審,開創了江蘇地方立法的紀錄,并且是14年來首次在省人代會上通過的地方性法規,被代表委員們稱為“史上最嚴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這部條例將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該條例規定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合理控制機動車保有量,限制市區摩托車的保有量。
采取控制機動車保有量的措施,應當公開征求公眾的意見,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并在實施三十日以前向社會公告。這意味著省內的城市即使要限牌,也要提前30天公示。此前,南京曾多次傳出要限牌的假消息,引發公眾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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