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安心享受新車先要邁過5道坎
1-5月,在關于車輛質量的投訴中,92%為剛購買6個月內的新車
新車投訴,一直是汽車類相關質量投訴中的大頭,自今年1月1日至今,本報接到的各類投訴中,92%的質量類投訴屬于剛買6個月內的新車型,比例之高,令人咋舌。
1邁“車檢坎”
新車通不過車檢,4S店“聰明”手段不能信
如果一輛開了多年的車,通不過車檢還情有可緣的話,嶄新的車“栽”在檢測線上,著實令車主難以接受。事實上,新車檢驗不合格,這樣的事并不少。那些掛著“檢驗合格證”新車,通得過廠家的檢測,卻就是通不過交通部的車檢。
“簇新的車,竟然通不過車檢。”嚴先生開著剛買的新車,前往車輛檢測站過線檢測。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連座椅上的塑料套都沒來得及撕掉的新車,竟接連兩次被“打”回。這讓嚴先生非常郁悶。“新的時候就通不過車檢,‘老’了以后怎么辦?”
嚴先生車輛車檢不合格的原因是“制動不合格”,檢驗結果讓他難以置信。結果顯示,在一定制動力下,該車平衡性不足。“檢測員告訴我,及格線是24分,我的車才得了17分,還差很遠。”
對此,站在嚴先生一旁,陪同驗車的4S店工作人員卻不怎么急。他向嚴先生解釋說,這輛車剎車不過關,很可能是“磨合不夠”。“開回4S店,讓技師調試一下,再上線就一定能通過。”
新買的車,“栽”在檢測線上其實并不少見。“新車檢驗不合格,在我們這里幾乎每天都會發生。”車檢站的工作人員表示:“最嚴重的一次,4S店帶來一批同型號的車,一大半不合格。”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車輛過線檢測,一般有外觀、底盤、剎車、燈光等多項內容。而新車車檢不合格,一般以燈光和剎車問題居多。“燈光亮度不足、剎車失靈、剎車后車輛平衡性不佳,常常導致新車車檢不合格。而這樣的情況,在一些品牌的車型上特別集中。”甚至有新車因為剎車問題,在檢測線上出了事故。今年早些時候,在杭州的一家檢測站內,某國產自主品牌的小車在過線檢測時,一頭撞上了前方待檢的另一輛車。據悉,車子是專業檢驗員開的,但剎車太軟,出乎檢驗員預料,徑直撞了上去。
據了解,新車出廠時,首先經過廠方的檢測,并由廠商頒發“新車出廠檢驗合格證”?墒,就是這些掛著廠商的“合格證”的“合格車”,反而在管理部門的檢測線上,成了“不合格”產品。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問題首先出在廠方身上。“目前汽車出廠應符合哪些標準,國家都有嚴格規定。如果廠方對于每輛車按照規定執行,應該不會出現車檢不合格的情況?墒牵壳安簧購S家對于新車按批次抽檢,并不是逐車車檢;另外,有些廠商的檢測打了折扣,這些都會導致不合格車輛,被打上了合格的標簽。”一位汽車業內人士告訴記者。
新車通不過車檢怎么辦?據悉,不少4S店派出工作人員陪同車檢。萬一出了問題,他們就會拿一套“非常規”方法應付。例如,有些新車的剎車偏軟,4S店工作人員會把車在附近開一圈,把剎車盤與剎車片之間的油磨掉一層。車燈亮度不夠,4S店又會拿出另一套辦法——在車燈上臨時加一條電線,加大電壓,車燈就夠亮了。待通過車檢后,再把電線拆掉。
可是,這樣“非常規”應對車檢的方法,并非長久之計。“剎車的磨合,車輛賣給車主之前就該完成了。給車燈臨時增加電線,雖然應付得了車檢,可通過以后,如果不拆電線,車燈壽命會大大縮短;拆了電線,車燈亮度依然不夠,有可能會對接下來的行車造成安全隱患。”車檢站的工作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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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碰到新車車檢不合格,車主應要求4S店換車,或退回原廠進行維修,不要任憑4S店采用“非常規”方法,蒙混過關,以免給日后的行車安全帶來隱患。
2邁“提車坎”
新車現舊痕,提車不仔細退車難度大
家住青浦的消費者朱先生購買了一輛車,價格36800元。本以為拿到新車后可以方便出行并改善生活,但事與愿違,購車兩個月后,朱先生就發現該車車架、底盤有生銹現象,而且多處有陳舊或者維修過的痕跡。在與經銷商多次協商未果下,求助消保委。
朱先生稱,新車行駛了2個月就發現底盤和車架生銹、尾部有撞擊后維修過的痕跡、輪轂響聲等問題。與經銷商交涉多次,但對方一味推諉,稱店方只負責售后維修,質量問題是廠家的事,也無法保證維修后的質量。自己好不容易買輛車,但沒想到車卻成了負擔,致使自己在經濟上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損害。因此,要求退車并賠償損失。
對此,經銷商表示委屈,認為自身已將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向廠方匯報,廠方也很重視,并專門派了技術員到上海協助調查、協調;而且公司也提出了維修和適當補償的解決方案,但由于消費者的要求與公司的意見相差甚遠,因此無法繼續協商。
消保委認為本案的焦點有兩點。
一是,汽車究竟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從消費者反映的情況來看,該車應該是存在瑕疵的,但是否達到不合格的標準不明確。另外,消費者并不能證明該車車尾的焊接維修痕跡是出售前就存在的。因此,在目前未經檢測的情況下,質量是否合格難以判明。
其次,經營者到底該如何承擔責任。根據我國《合同法》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照該條規定,對于質量瑕疵違約責任的承擔,適用順序是先維修,再更換、再退貨,也就是說,能維修解決的,就不應當直接更換,除非有證據證明,維修之后無法達到合格標準。因此,在車輛未檢測的情況下,消費者要求更換法律依據不足。
不過,《合同法》第112條也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最終,通過消保委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1、調換整體車身包括車門,并由廠家整體噴漆;2、一次性補償消費者損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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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質量問題,向來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由于目前汽車沒有三包規定,因此給調解工作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在很難改變廠商行事做法的情況下,消費者在購買車輛時,除了要尋找口碑好的經銷商外,在提車時也要多留些心眼。
3邁“異味坎”
新車有怪味一月未散,沒有國標難維權
3月底,顧先生購買了一輛銳志(圖庫 論壇)轎車。剛開回去,就感覺車內味道刺鼻無法忍受。隨后幾天,坐車的人都出現了眼睛刺痛、喉嚨腫痛、頭疼頭暈等現象。
“孩子不到一歲,不敢把娃放到車上。車里的礦泉水我都不敢喝,一喝就惡心想吐。車里放的毛巾和紙巾味怪怪的。我每天下班開車回家立刻把所有外衣都晾在陽臺上,但第二天衣服上還是能聞到刺鼻氣味。”顧先生在和4S店溝通后,買了很多活性炭放到車內,并先后使用過暴曬、通風等方法“除味”,但是直到4月中旬,車內的怪味依然“頑固”。
幾次和豐田售后聯系后,都沒有得到解決方案。顧先生5月初將車開到了環境監測站,進行空氣質量檢測。這時的車子經過一個多月的處理,味道已有所減淡,但顧先生拿到的監測報告顯示,車內甲醛、總揮發性有機物兩項指標均超過《室內空氣質量標準》,其中甲醛超標0.21倍,總揮發性有機物超標1.26倍。
顧先生的情況并非個例,開新車去檢測的還有很多。據悉,車內空氣質量問題由來已久。中國裝飾協會室內空氣監測中心曾公布過一份監測結果表明,參照室內空氣質量標準,有近九成汽車存在空氣質量污染。前幾年北京等地還陸續發生了“新車苯中毒致死”等案件。
據有關專家介紹,新車內刺鼻氣味,主要是車輛在裝配時用的黏合劑散發出來所致。如果味道濃烈,說明車內可能存在甲醛、苯等有害氣體超標現象。
像顧先生一樣煩惱的車主維權遇到的最大問題是,國家至今還未發布關于車內空氣的質量標準。“明明污染了,但是因為沒有標準,廠家有可能拿這個來推脫責任。”顧先生認為,沒有標準的情況下,新車污染是事實,廠家應積極想辦法解決,但更希望國家盡早出臺標準,徹底卡住車內污染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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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呼吁出臺車內空氣質量強制標準的聲音一直沒有中斷過,之前環保部牽頭制定的《車內空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要求》進入了征求意見階段,但目前尚無“下文”。
在國家標準遲遲未出的情況下,消費者購買新車后,除了在車內擺放一些竹炭包、柚子皮之類的物件用來吸味外,本報還要給消費者兩點建議:首先,提車后先不要著急為車輛貼膜,因為剛貼完膜是不能開車窗的,空氣不流通的情況下,會人為制造“污染密室”;其次,材質不佳的腳墊及坐墊、廉價的車用香水等一系列裝潢品都是怪味源,消費者在購買時應先把好關,選擇購買口碑較好的品牌產品,否則就盡量少用。
4邁“輪胎坎”
購車兩個月輪胎鼓包,專家認為4S店應賠償
管先生在4S店購買了一輛轎車,說明書上稱,輪胎屬易耗品,保5000公里。提車兩個月后,里程剛過3000公里,他發現車輛配備的錦湖輪胎右前胎起了一個“3×10厘米”的大包。4S店的維修師傅看了看輪胎,得出的結論是“外力作用引起的鼓包,不能賠償”。管先生對這個結論非常不滿,車輛在正常行駛過程碾壓路面對輪胎的擠壓算不算外力作用?如果這也算,那么汽車輪胎只要出現鼓包等問題,一律可以用“外力作用”幾個字來搪塞了。他認為只要不超過5000公里,輪胎損壞都應該在理賠范圍內,除非能證明系用刀子或尖銳物體扎割輪胎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
律師認為,汽車產品使用說明書就是一份格式合同,如果管先生車輛說明書上有“輪胎保5000公里”而沒有詳細地說明在哪種情況下保5000公里,發生糾紛后,會有幾種解釋。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對于這樣的格式條款,要作出對制訂這份格式條款方不利的解釋。在這起投訴中,4S店有責任賠償消費者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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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胎的鼓包和胎裂現象的發生,絕大部分是由于使用中出現強烈沖擊,導致輪胎在沖擊物和輪輞凸緣之間產生嚴重的擠壓變形,造成胎側簾紗被剪切而斷裂。這時,輪胎內部的空氣就會從斷紗處頂起,形成鼓包甚至胎裂;有時候也會因為材料間分離或受到污染等原因造成。一般的鼓包和胎裂的位置,都發生在輪胎胎側部位。更重要的是,輪胎異常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如果輪胎鼓包,在高速駕駛中很可能造成突然的爆胎,致使車輛失控釀成車禍。
5邁“質量坎”
中華車剛買一天就漏油,令車輛無法啟動
曹某購買了一輛中華牌驕車。當晚開回家停在水泥地面上,次日早上發現汽車有輕度漏油。當車輛行駛360公里時漏油現象加重,導致該車無法啟動。曹某找到了汽車銷售公司要求幫助解決,該銷售公司答復是,將該車拖送到4S店處理,但拖車及相關費用由消費者承擔。曹某對此不能接受,于是便來到消保委投訴。后經調解,銷售公司最終承諾負責將汽車修好后送至消費者手中。
譚先生表示,自2月份購車以來,他的新車小毛病不斷,雨刮、玻璃窗等易損件常出現小問題。而最令人氣憤的是,這些小部件的維修費用都要自己掏錢。
謝先生新車到手第二天,就發現車尾部的排量標志1.8T的“1”字掉了;10天后他開車外出,又發現車前保險杠掉了小孩子巴掌大的一塊漆,發動機艙蓋上的噴水口也裂了;打開前發動機艙蓋,右前方的一顆螺絲也有問題,缺少和左邊螺絲一樣的統一編碼。
今年春節前剛買車的杜先生也表示,雖然現在的汽車配置比以前好,但車輛質量明顯大不如前,新車均會出現跑偏的問題。據杜先生介紹,自己朋友新買的車曾出現發動機異響現象,而且久修也沒能解決問題。由于出現質量問題得不到保修期內的合理解決,后續可能出現的汽車使用成本增加,杜先生頗為擔憂。
評析>>>
一些廠家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試圖通過頻繁推出新車型來吸引消費者,而這就在無形中縮短了新車型的上市周期,使一些新車“先天不足”。新車質量投訴是車輛硬傷,消費者很難規避,建議消費者若不幸買到質量瑕疵車,一定要收集好車輛瑕疵證據,并保管好各類拖車、維修、車費等票據,向廠商提出一定量的索賠,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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