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重慶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從今年2月1日起,重慶將正式實施酒后駕駛與機動車交強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酒后駕駛將導致交強險費率上浮,最高上浮幅度可達60%。這意味著酒后駕駛違法行為除了要接受法律制裁外,還將付出更多的經濟代價。
酒后駕駛包括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兩種情形,新出臺的聯系浮動制度對此分別作了不同的規定:每記錄飲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下年該車交強險費率上浮15%;每記錄醉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一次,下年該車交強險費率上浮30%,每輛車累計費率上浮不超過60%。
這項聯系浮動制度將按照“認車不認人”的原則,即與交強險費率浮動掛鉤的不是駕駛人,而是車輛。如果將車借給他人后發生酒駕,上浮保費將由車主埋單。上浮比例“一年一清”,當年發生的酒駕違法行為只與第二年的交強險上浮比例掛鉤,以后年度不再累計上浮。
這項新制度出臺后,重慶市交強險費率將實行“交通事故”和“酒后駕駛”雙重掛鉤、累加計算。因為目前交通事故費率浮動最高可達30%,因此兩方面的費率上浮相加最高可達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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