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開門紅都是各家保險公司的重頭戲,又到一年開門紅,今年冠軍花落誰家雖還未可知,但從12月開始,種種關于保險公司送大獎的傳聞就接踵而至,獎品包括汽車,黃金首飾,IPAD等高檔時尚用品等。開門紅啟動大會、產說會現場銷售人員的口若懸河與客戶“秒殺”巨獎的沖動成為2010年第一周保險業內最大的熱點。
內外舍得全出手
各家險企不但對外宣傳和獎品的設置上舍得投入,在內部的“開門紅”啟動大會上也下足了功夫。從投保3萬元/年即可獲得價值500元的購物卡,到投保50萬元/年,即可享受迪拜游,甚至最高獎項可以送奧迪。開門紅的爭奪戰火爆程度可見一斑,無怪乎保險人員都感嘆,從來沒給過這么大的獎勵。
同時,險企對于內部的激勵今年更是出手既巧又準。某保險公司內蒙古分公司的“開門紅”啟動大會以新年聯誼會的形式進行,用獨特的儀式——共飲開門紅壯行酒。黑龍江的一家保險公司則以二人小品的形式,配合音樂、說唱、講解,形象生動地向員工宣導2011年“開門紅”方案。
就激勵方案來說,有公司承諾,在元旦前五日,保險業務員累計完成標準保費大于等于3000元,即可獲得內裝26中生活日用品的大禮包;保險業務累計完成標準保費大于等于000元,即可獲得豆漿機和電磁爐各一個;保險業務累計完成標準保費大于等于12888元,即可獲得金兔吊墜一只;保險業務累計完成標準保費大于等于3萬元,即可獲得DV攝像機和數碼相機各一臺;推銷人員累計完成標準保費大于等于5萬元,即可獲得47寸液晶電視一臺;保險業務成單件十年繳標準保費大于等于15000元,則額外獎勵2%的傭金。
瘋狂追求近乎病態
歲末年初正值公司發獎金之時,用戶手中可用于投資的資金相對充裕,所以各個保險公司都非常重視“開門紅”的營銷。“從以往經驗來看,有些公司個險渠道一月份的保費收入能達到全年保費收入的30%。所以,“開門紅”對保險公司至關重要。如果打得不好,不僅會影響到營銷人員的士氣,全年的業績進度、新人招聘等工作也會被波及。
某壽險公司董事長就私下表示,“‘開門紅’就是一年看第一季度,第一季度看第一個月,第一個月看第一個星期,第一個星期看第一天,1月1號對壽險公司來說是極其瘋狂的。通常情況是,一季度的業務量要達到全年的30%,甚至40%;1月份要占到一季度的40%,甚至更多。”
一位合資壽險公司人士表示,由于今年情況特殊,壽險公司遭遇了銀保新政,這使得銀保渠道難以像以前那樣發揮威力。由于憂慮新政執行會導致保費下滑,2011年度銀保“開門紅”將帶來新一輪近身肉搏,比往年會更加激烈。
是否合規難劃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大獎回饋活動顯然有違這一規定。而法律同時規定,保險公司如有規定涉及行為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業務范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據了解,這樣的促銷行為以往在業內并不鮮見,保監會也曾針對個別公司的行為進行過相應的處罰。
業內保險專家認為,這樣的行為顯然不嚴肅。單從保險產品本身角度來講,會喪失公平性,因為無論從產品的精算、定價、提取準備金等角度看,都不應產生這種額外的收益。上述促銷手段也會擾亂市場秩序,有惡性競爭之嫌。
但也有人士指出,需要關注這類回饋的資金出于何處、數額大小以及目的。如果資金的數額并不大,所占比重不多,僅僅是為了刺激消費或者作為廣告,那這樣的行為是可以接受的。反之,該類行為就存在問題,會形成銷售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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