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進口車上演召回連續劇:瑪莎拉蒂、大切諾基、寶馬X3等進口車紛紛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召回申請。自“汽車三包”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深入人心,汽車廠商對中國消費者的權益維護更為“用心”。
國家質檢總局備案召回計劃顯示,自2013年12月2日起,召回部分進口瑪莎拉蒂汽車,因車輛裝配有不符合規范的發電機/起動機線束,可能導致該線束折彎,在工作過程中過熱甚至折斷,導致電瓶接地,發動機將無法為電瓶充電,最終使車輛熄火,存在安全隱患。
同樣,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自2013年12月20日起,召回部分進口寶馬X3,據該公司統計,在中國大陸地區涉及7輛。因車輛儀表板存在制造缺陷,為前排乘客正面安全氣囊預留的撕裂線不正確,安全氣囊需要展開時可能會在儀表板內部展開,導致前排乘客得不到充分的保護,且可能導致一些部件從儀表板飛出,存在安全隱患。
自2013年12月2日起,梅賽德斯-奔馳(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召回的部分進口奔馳S級轎車。車輛的前排座椅安全帶和安全帶緊固環之間的連接可能鎖緊不充分,可能會造成安全帶的約束性能失效,增加碰撞時受傷的危險,存在安全隱患。
從上述信息看,汽車廠商主動召回,與多年前一些進口汽車廠商的遇到問題推卸責任、不愿召回形成鮮明對比。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稱,“召回”要面對的是由于非偶然性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此前由于相關條例、法律法規不完善,出現了鐵錘砸大奔、毛驢拉寶馬、水牛拉車等“中國式維權”……這些極端的維權方式,又讓人感到心酸。
有評論員指出,從汽車召回管理條例到汽車三包的實施,是國家有關部門在監管范圍、監管力度、威懾力、罰則上限等方面全面升級,“對經責令召回拒不召回的生產者,政府有關部門可進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甚至吊銷有關許可證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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