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治堵措施會有效限制私家車的增長數量,但公務用車增長可能不會受到限制。”前天,為了解北京市公務用車的確切數量,在一家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助理的葉曉靜向市公安局、財政局、交通委提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目標直指“敏感”信息
本月20日,葉曉靜從媒體上看到了市交通委公布的北京市治理交通擁堵綜合措施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增加公務用車指標”。葉曉靜認為,為了讓市民更好地監督這條措施的落實情況,有必要公布北京市目前的公車數量。
隨后,她上網查詢了相關數據,據一些媒體報道,2008年北京共有公車40余萬輛,還有報道說最新的數據是70萬輛,但她覺得“這都不是政府機關的說法”。她還看到新聞報道,有記者就此向相關部門咨詢時,得到的答復是“這個問題很敏感,無法披露”。由此,葉曉靜產生了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的想法。
同時申請公開車型
根據2007年發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除依法不予公開的信息外,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可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在葉曉靜看來,北京市公車數量關系到全體市民的利益,屬于應該向市民公開的信息。前天,葉曉靜填寫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在“所需政府公開信息”一欄,葉曉靜申請公開“北京市各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他北京市全額財政撥款單位所購置的公務車輛總數及具體型號清單”。
她將申請表通過EMS寄往市公安局和交通委,并根據市財政局網站上公布的申請流程進行了網上申請。“財政局負責公車采購撥款,公安局的車輛管理所應該對公車數量有備案,交通委是治堵措施的制定者,這是我選擇向這3個部門提出申請的原因。”葉曉靜說。
“此事涉及公眾利益”
市公安局網站公布的申請步驟中提到,公安局應“對于有效的申請登記出具登記回執……收到申請后,能當場答復的,將當場給予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截至昨晚,葉曉靜尚未收到上述3個部門的登記回執,但她通過EMS官方網站查詢得知,自己的申請表已經寄到市公安局和交通委。
“這是一個公共事件,涉及公眾的切身利益,我認為必須要公開。如果相關部門真的拒絕公開信息,我還會考慮采取其他法律措施。”葉曉靜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市民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保障自己的權利。
昨天,葉曉靜的舉動在網上引發熱議,某網站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98%的網友對葉曉靜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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