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方案實施
每年支出數以千億元計、占到“三公”經費六成以上的公車消費一直是“三公”改革的重頭戲,而其中呼聲最高的就是關于“車輪上的浪費”,對此,7月16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向社會公布。根據《改革方案》,在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后,對參改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將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城區)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
《改革方案》同時明確,在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同時,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工商總局:叫停汽車品牌經銷商備案
8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了《工商總局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從事汽車品牌銷售的汽車經銷商(含總經銷商),按照工商登記管理相關規定辦理,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統一登記為“汽車銷售”,已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登記為“XX品牌汽車銷售”的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可以申請變更登記為“汽車銷售”。
在傳統的汽車品牌銷售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市場資源的壟斷,造成經銷商的隨意加價,這種類似于“汽車大賣場”的形式出現,迫使眾汽車品牌“正面交鋒”。而競爭者一多,難免會形成市場調節,價格當然也不再是商家一方說了算。這種服務性的規范不僅源自激烈的市場競爭和消費者的不滿,同時也得益于賣場的規范化管理,因此,對于消費者來說,這是最喜聞樂見的局面了。
●首批免購置稅新能源車公布
8月29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正式發布了第一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確定了首批符合國家扶植標準的新能源汽車名單。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衡量一個政策的好壞,最終的落腳點在是否能從中得到真正的優惠和用車生活的提升。減免購置稅后,以一輛10萬元左右的汽車舉例,減掉購置稅10%,價格能再降一萬多元左右。加上財政補貼,消費者確實能獲得一定的優惠。特別是在像北京、上海這樣,有支持政策,配套設施也正在完善的地區。但,在中國更多城市,充電設施尚未普及、續航能力仍待進步的當下,消費者對于新能源產品的種種擔心仍難消除,因此,在許多業內人士看來,免除購置稅或難以大量推動銷量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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